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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07:25:49 股吧网页版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25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
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5 月 20 日证监许可【 2014】 513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
同已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
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设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陈重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19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电话: 010-68779666
传真: 010-68779528
联系人:齐岩
注册资本: 21,75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 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
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 :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太
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三明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泰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组合经理、合众资产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中
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于芳女士:董事。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
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
融学院副教授。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
工程总公司法务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北京市保利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山西省临汾地区教育学院教师。现任职于
北京大学财务部。
2、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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