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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10
关于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年度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年度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年度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在本基金运作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运作期到期当年除外)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本次年度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招商可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前的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以每10 份招商可转债份额,按7份招商转债A的
约定收益,获得新增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前的招商转债A持有人,以招商转债A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招商转债A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招商转债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招商可转债份额场内份额。折算不改变招商转债B 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招商转债B 的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持有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转债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公式如下:
前 前 前 前
NAV NUM 0.7(NAV 1.000)NUM
后 基础 基础 A 基础
NAV
基础 前
NUM基础
其中:
前
NAVA为折算前招商转债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前
NUMA为折算前招商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
后
NAV基础为折算后招商可转债份额净值
前
NUM基础为折算前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数量调整公式:
1)招商转债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
2)招商转债B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招商可转债份额
前 前
NUM (NAV 1.000)
A A
后
NAV基础
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数量=
前 前
0.7NUM (NAV 1.000)
基础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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