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7-13 11:12:08 股吧网页版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13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7月9日为基准日,对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7月9日,申万环保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环保,基金代码:163114)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差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申万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和申万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基金代码:150184)、申万环保B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基金代码:150185)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基金份额(单位:份)折算比例折算后基金份额(单位:份)折
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申万环保场外份额2,188,512,265.900.6398184791,400,250,822.651.0000
申万环保场内份额540,320,294.000.639818479345,706,908.001.0000
申万环保A份额2,821,942,798.000.273771838772,568,466.001.0000
0.7320932822,065,925,364.00(注)1.0000
申万环保B份额2,821,942,798.000.273771838772,568,466.001.0000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申万环保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申万环保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7月13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环保A、环保B将于2015年
7月13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5年7月13日复牌首日环保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7月10日申万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环保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7月10日申万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92元。2015年7月13日当日环保A和环保B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申万环保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申万环保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申万环保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申万环保份额的情况,因此申万环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申万环保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3、由于申万环保A份额和申万环保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申万环保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申万环保分拆为申万环保A份额和申万环保B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申万环保份额、申万环保A份额和申万环保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