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29 07:36: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9

关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富国中证军工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 )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 现将富国军工A份额 和富国军工B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富国军 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 通知书》深证上〔2020〕1151号)。 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终止上市 日为2021年1月4日。

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将折算为富国军工份额, 折算完成后投资
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富国军工份额或将场内富国军工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 赎回。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军工 A份额、富国军工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军工份额。 富国军工A份额(或富国军工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军 工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 定处理。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富国军工A份额(或富国军工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军 工A份额(或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军工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富国军工A份额(或富国军工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 国军工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富国军工A份额 (或富国军工B份 额)的份额数×富国军工A份额(或富国军工B份额)的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富国军工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 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 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富国军工份 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富国军 工A份额、富国军工B份额终止上市。 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 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 当日,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四、《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富国军工A份 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终止运作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将修订为《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中证军工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富 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富 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五、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折算后场 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 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由于基金份额 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