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11-23 08:29:58 股吧网页版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23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7日证监

许可【 2013】 1433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4月9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

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

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 H股A份额具有预期低风险、收益相对

稳定的特征; H股B份额具有预期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在标的指数下跌的市场环境下,

当H股B份额跌破0.2000 元后, H股A份额与H股B份额暂时将各负盈亏, H股A份额持有人的本

金存在可能损失的风险。同时,本基金为海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

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主要市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

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

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类风险,投资工具类风险、投资管理类风

险、技术类风险和特殊事件类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

跟踪偏离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

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

放日银华H股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银华H股份额、H股A份额、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

H股B份额和银华H股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0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 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6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

目 录

一、绪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