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9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重要提示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 月 26 日【2014】141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生效,跟踪的标的指数名称为“申银万
国证券行业指数”。鉴于申万指数体系中的“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的名称已
自 2015 年 4 月 16 日起变更为“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指数代码:399707),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本基金的跟踪标的指数名称由“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调整为“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基金名称相应修改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5 年 4 月 16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及基金
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申万证券份额为常规指数基金份额,具有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证券 A 份额,则具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证券 B 份额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包括申万
证券份额、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中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他信息截止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9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 31
第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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