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20 14:38: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8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以 2015 年 8 月 26 日为基准日,对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 年 8 月 26 日,申万证券份额(场内简称:申万证券,基金代码: 163113)的场
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差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申万证
券份额的场内份额和证券 A 份额(场内简称:证券 A,基金代码: 150171)、证券 B 份额
(场内简称:证券 B,基金代码: 150172)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
(单位: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单位: 份)
折算后基金
份额净值
(单位:元)
申万证券场外
份额 2,522,647,604.32 0.565184612 1,425,762,750.69 1.0000
申万证券场内
份额 1,234,751,826.00 0.565184612 697,862,731.00 1.0000
0.105409984 1,156,480,138.00 1.0000
证券 A 份额 10,971,258,077.00
0.919549256 10,088,612,202.00(注) 1.0000
证券 B 份额 10,971,258,077.00 0.105409984 1,156,480,138.00 1.0000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证券 A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申万证券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15 年 8 月 28 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
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证券 A、证券 B 将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5 年 8 月 28 日复牌首日证券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证
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000 元;证券 B 即时行情显
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证券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114 元。 2015 年 8 月 28 日当日证券 A 和证券 B 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
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证券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券 A 份
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证券 A 份额变
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证券 A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申万证券份额的情况,因此
证券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证券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
杠杆水平。
3、由于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证券 A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申万证券份额分
拆为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申万证券份额、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的持有人,
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