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0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到期后惠丰B份额(150154)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9月12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约定,2015年9月11日为本基金的运作周期到期日及惠丰A的赎回开放日,同时为惠丰A和惠丰B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就惠丰B的风险提示如下:
1、惠丰B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针对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含)到惠丰A第1个申购开放日(含)的时间段惠丰A的约定年收益率进行设定并公告。计算公式为:惠丰A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1.5%。
其中,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惠丰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第2位。惠丰A的约定年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惠丰B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惠丰B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惠丰A与惠丰B的份额配比为
0.24600087∶3。过渡期惠丰A份额申购期内,对于惠丰A申购申请,本基金以惠丰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惠丰B的份额余额范围的7/3倍内对惠丰A的申购进行份额限制。过渡期内惠丰A、惠丰B的申购赎回可能会引发惠丰A、惠丰B份额配比发生变化,进而导致惠丰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惠丰B自2015年9月8日上午9:30分至10:30分停牌1小时,2015年9月11日起开始停牌,并在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开始后1个月内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15日惠丰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9月14日惠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至惠丰B复牌前及惠丰B复牌不再进行前收盘价调整。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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