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2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终
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有色 A 份额
场内简称:有色 800A
基金代码:150150
2、基金名称: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有色 B 份额
场内简称:有色 800B
基金代码:150151
3、终止上市日: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信诚有色 A 份额和信诚有色 B 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
[2020]1104 号)。信诚有色 A 份额和信诚有色 B 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信诚有色 A 份额和信诚有色 B 份额将折算为信诚有色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信诚有色份额或将场内信诚有色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信诚有色 A 份额和信诚有色 B 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有色 A 份额、信诚有色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 A 份额(或信诚有色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有色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信诚有色 A 份额(或信诚有色 B 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有色 A 份额(或
信诚有色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信诚有色 A 份额(或信诚有色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有色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信诚有色 A 份额(或信诚有色 B 份额)的份额数×信诚有色A 份额(或信诚有色 B 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信诚有色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4 日),本基金信诚有色份额暂停办
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信诚有色 A 份额、信诚有色 B 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
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中信保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当日,中信保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中信保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信诚有色 A 份额和信诚有色 B 份额终止运作后,《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中信保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中信保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