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2-10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4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医药”,交易代码:165519)和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800医药A”,交易代码:15014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医药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800医药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分配给800医药A份额持有人。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医药份额将按一份800医药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医药份额折算
NAV后母=NAV前母-0.5×(NAV前A -1.000)
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NUM前母×(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AV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后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800医药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800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800医药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NUM前A×(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UM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800医药A份额折算成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800医药B”)的份额折算
800医药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800医药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4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2元,800医药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元,800医药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83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800医药 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800医药 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122-0.5×(1.061-1.000)=1.092元,800医药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800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10000×(1.061-1.000)]/1.092=279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5000×(1.061-1.000)]/1.092=279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10000×(1.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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