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14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利A开放申购与赎回及折算期间同利B份额(150147)的风险提示公告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9月17日生效。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间,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同利A(基金代码:164211)、同利B(基金代码:150147)两级份额,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分级运作期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为同利A设立约定年化收益率,基金的资产净值将优先满足同利A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剩余的基金资产归同利B享有。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同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年开放一次,同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2015年9月16日为同利A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第2个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就同利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1、同利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将于每个同利A的开放日针对下一期同利A的约定年化收益率进行设定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同利A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Χ1.6
其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同利A份额的约定年化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同利B份额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同利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同利A与同利B的份额配比为0.65094686:1。本次同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同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同利B的份额余额。如果同利A的申购申请小于赎回申请,同利A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发同利A、同利B份额配比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同利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利B自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7日实施停牌。本次同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同利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9月14日)上午同利B停牌一小时。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