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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30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

重要提示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3年3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5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同利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但并非保本基金;同利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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