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12
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二号)
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6月6日《关于核准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64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在募集期内,通过代销机构场外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在申购开放日办理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申购时,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场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8月1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08月25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19596
联系人:赖思斯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Management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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