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2015/8/2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7

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塔B,交易代码:
150146)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招商沪深300高贝塔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分级,基金代码:161718)、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塔A,交易代码:150145)及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6日,招商沪深300高贝塔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沪深300高贝塔B份额近期的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 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
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 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
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 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
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 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
额折算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沪深300高贝塔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
基金招商沪深300高贝塔份额、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及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和场内招商沪深300高贝塔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 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与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沪深300高贝塔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