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06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26号文核准,机构部函[2015]248号文确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出来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国富中证100 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富中证100 B份额均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和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本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全部基金份额(分级运作期内包括国富中证100份额、国富中证100 A 份额和国富中证100 B 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国富中证100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7
第六部分 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42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47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48
第九部分 国富中证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100B份额的上市交易......49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2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6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7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8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88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财产估值......8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7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99
第十八部分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折算......103
第十九部分 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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