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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08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6日正式生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代码:164508,场内简称:国富100)《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自2015年4月10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
95105680或021-38789555
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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