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1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宏信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宏信证券从2015年4月15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开放式基金。
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乙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电话:028-86199041
二、本次新增宏信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基金: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1)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2)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3)
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4)
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5)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6)
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7)
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8)
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9)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210010;C类份额210011)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210012;B类份额210013)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14)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10)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2)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105)
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7)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2109)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67)
三、投资者可以在宏信证券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管理人上述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相关规则遵照宏信证券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发售公告、基金合同。
四、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1、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募集期,募集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8日。
2、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用采取后端收费模式。
3、根据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投资者在保本期内申购(包括定投)的,不适用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在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至当期保本期结束的,适用保本条款。有关上述三只基金保本和保证的详细约定,请参见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4、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按认购、申购费用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分为A、C两类份额。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不同投资期限和不同投资规模灵活选择基金份额。
5、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每半年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一次,目前处于封闭期。
6、投资者购买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用计提费率的不同,分为A、B两类,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7、本基金管理人其他基金如新增宏信证券为代销机构届时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8、有关基金的费率和具体事项请参见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基金管理人最新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宏信证券客服电话:4008-366-366
2、宏信证券网址:www.hx818.com
3、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4、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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