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1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002029 七匹狼
002450 康得新
002568 百润股份
300038 梅泰诺
300217 东方电热
000837 秦川机床
002429 兆驰股份
600340 华夏幸福
300337 银邦股份
002023 海特高新
002465 海格通信
300043 互动娱乐
300027 华谊兄弟
002582 好想你
002711 欧浦钢网
000925 众合科技
002254 泰和新材
002480 新筑股份
300181 佐力药业
002644 佛慈制药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002675 东诚药业
000901 航天科技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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