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9
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房地产 A 份额和
房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房地产 A 份额和房地产 B 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房地产 A 份额和房地产 B 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
[2020]1122 号)。房地产 A 份额和房地产 B 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房地产 A 份额和房地产 B 份额将折算为国泰房地产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投资者可以
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将场内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份额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房地产 A 份额和房地产 B 份额。
3、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 A 份额(或房地产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房地产 A 份额(或房地产 B 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房地产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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