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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25
关于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同辉100B份额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二、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下同)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2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2015年8月24日,同辉100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56元,相对于当日0.242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7.11%。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B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同辉100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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