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3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2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80号)和2012年7月31日《关于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67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设有7年分级运作期的开放式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采取分级方式进行运作,即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易基中小板份额”,场内简称“易基中小”)、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易基中小板A类份额”,场内简称“中小A”)及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进取收益类份额(“易基中小板B类份额”,场内简称“中小B”)等三类份额共同运作。其中,易基中小板A类份额、易基中小板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分级运作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后,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将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仅包括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场内基金份额与场外基金份额(“易基中小板份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场外认购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及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50,000元(含认购费)。本基金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为
1,000份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时,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敬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者心理与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或市场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设有分级运作期限且投资于股指期货而引致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1)与本基金指数化投资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如本基金为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一致的风险收益特征而存在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于无法获取足额数量的股票寻找投资替代品而潜在的投资替代风险;因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或投资组合调整导致的标的指数变更风险;以及因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差异而……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