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20 07:34:29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赎回转认购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时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赎回转认购”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时间的公告为帮助投资人节省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人提供服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拟将本公司2014年8月19日发布的《关于电子直销平台“赎回转认购”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中所述的“赎回转认购”费率0折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15年11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进行“赎回转认购”交易的投资人。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行并已开通电子交易业务的基金。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11月30日,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赎回转认购”功能(包括“赎回转认购”和“预约赎回转认购”两种方式)认购处于募集期的基金,可享受该基金认购费0折优惠,即免收新发基金认购费。
  本优惠活动所指的“赎回转认购”业务,系指投资人用赎回货币基金的资金直接认购新基金的一种交易方式。
  对于非通过“赎回转认购”业务提交的认购交易申请,仍按照公告标准费率收取认购费。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六、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