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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3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分级债(场内简称:长信利众)
基金主代码 163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
公告依据 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
律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15年8月3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8月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利众A 利众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006 15010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否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利众A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5年8月3日为利众A份额的第5个开放日。即该日办理利众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4日起本次开放结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自2014年5月15日起,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当利众A的申购申请发生比例确认时,则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申请,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不作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2申购费率
利众A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利众A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1.0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在每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日,所有经确认有效利众A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按照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成交确认。如果对利众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利众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小于或等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基金管理人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成交确认;如果利众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大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自2014年5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场外赎回时,本基金的投资者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即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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