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0-22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利债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及折算期间通利债B份额(150079)的风险提示公告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4月25日生效。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通利债A(161506)")和进取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通利债B(150079)"),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分级运作期的初始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为通利债A设立约定年化收益率,基金的资产净值将优先满足通利债A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剩余的基金资产归通利债B享有。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通利债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通利债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根据《基金合同》规定,2013年10月24日为通利债A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13年10月24日为通利债A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就通利债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通利债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通利债A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通利债A 的年收益率。目前,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3.00%,如果2013年10月24日执行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3.00%,本次开放日后通利债A的年收益率为3.90%。
2、通利债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通利债A与通利债B的份额配比为0.76359639:1。本次通利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通利债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通利债B的份额余额。如果通利债A的申购申请与赎回申请不匹配,通利债A的规模将相应变化,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3、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通利债B自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25日实施停牌。本次通利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通利债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0月22日)上午通利债B停牌一小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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