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3-09 07:22:32 股吧网页版
关于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回报B暂停办理系统内及跨系统转托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3-09

   关于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回报B暂停办理系统内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公告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2年3月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总公司及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回报A(代码:162106)和回报B(场内简称:回报B,代码:
150078)将于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5年3月9日)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并以此为基准计算回报A和回报B的转换比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前述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回报A和回报B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135-888。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