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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12:00:00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4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签署的相关代理销售协议,自2015年11月24日起,长量基金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8888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1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6802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686868/686869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001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长量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实行费率优惠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1)投资者通过长量基金申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享有最低2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3%,则按0.3%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3%,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活动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通过长量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具体详见长量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三、费率优惠期限
优惠活动时间自2015年12月1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上海长量优惠活动时间为准。优惠活动如有变动,以上海长量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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