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26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浙商300
交易代码 1668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6,667,477.90份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
投资目标 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
相似的回报及适当的其他收益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力争保持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
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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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浙商稳健份额具
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浙商进取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
期收益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浙商稳健 浙商进取 浙商沪深300指数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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