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稳健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05
关于浙商稳健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月3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浙商300;代码:166802)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场内简称:浙商稳健;代码:150076)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浙商稳健份额
折算后次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7年1月4日浙商稳健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
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浙商稳健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折算
前的收盘价(即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4元,该收盘价扣除2016年约定收益后为
0.979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
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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