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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8 08:12:26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8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5年11月30日起,增加陆金所资管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511)、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50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
162510)的代销机构。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
2、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就增加陆金所资管为以上基金代销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陆金所资管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
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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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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