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5
关于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份额的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
0.250元,下同)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R-1日),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19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8月25日(R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瑞份额(代码:160808)、同瑞A份额(代码:
150064)和同瑞B份额(代码:15006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时,本基金将分别对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的比例为4:6,份额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净值以及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的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当同瑞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时,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将按照以下公式进行不定期折算。
1、同瑞B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同瑞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同瑞B份额的资产相等。
其中,为折算后同瑞B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同瑞B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同瑞B份额的参考净值。
2、同瑞A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1)份额折算前后同瑞A份额与同瑞B份额始终保持4:6配比;
(2)份额折算前同瑞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同瑞A份额与新增场内同瑞基金份额;
(3)份额折算前同瑞A份额的资产等于份额折算后同瑞A份额的资产与其新增场内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之和。
其中,为折算后同瑞A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后同瑞B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同瑞A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同瑞A份额的参考净值。
3、同瑞基金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不含同瑞A份额折算后新增的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相等。
其中,为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同瑞基金份额的净值。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同瑞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同瑞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场内的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的同瑞基金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同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同瑞A份额与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则各持有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同瑞基金份额
0.618元
10,000份
1.000元
6180份同瑞基金份额
同瑞A份额
1.236元
10,000份
1.000元
1373份同瑞A份额 10987份同瑞基金份额
同瑞B份额
0.206元
10,000份
1.000元
2060份同瑞B份额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8月25日)(R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将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1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该日终,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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