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7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沪深
300A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
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 300”,交易代码:165515)和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A 份额(以下简称“沪深 300A”,交易代码:15005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对于定
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 年 12 月 17 日沪深
300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的沪深 300A 的份额净值 (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000 元。 由于沪深 300A 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20 年 12 月 15 日的收盘价
为 1.029 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 0.984 元,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
年 12 月 17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 信 保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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