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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0 10:06:50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2020/11/2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0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信诚沪深 300 份额场内简称:信诚 300,基金代码:165515;信诚沪深

300A 份额场内简称:沪深 300A,基金代码:150051;信诚沪深 300B 份额场内简称:沪深 300B,基金代码:150052)的基金
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信诚沪深 300A 份额与信诚沪深 300B 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信诚沪深

300A 份额与信诚沪深 300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信诚沪深 300 份额,并终止信诚沪深 300A 份额与信诚沪深 300B 份额
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信诚沪深 300A 份额、信诚沪深 300B 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信诚沪深 300A 份额、信诚
沪深 300B 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信诚沪深 300A 份额与信诚沪深 300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信诚沪深
300 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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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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