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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8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司关于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
自 2020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 17:00 止(纸质表决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
准;短信表决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方式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18 日 0:00 起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网络投票系统收到表决时间
为
准)。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信诚沪深 300 份额、信诚
沪深 300A 份额、 信诚沪深 300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分别合计未达到权益登记日
对应级别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5,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5,000 元,前述持有
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重要提示
1、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
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信诚沪
深 300A 份额与信诚沪深 300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信诚沪深 300 份额。 届时,基金管理人
将
相应变更基金名称、 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
划。
2、本基金信诚沪深 300A 份额、信诚沪深 300B 份额于基金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日 10:30 复牌。
三、备查文件
1、《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关于召开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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