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3-17
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先后于2014年3月6日、3月10日、3月14日在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到期份额折算业务的相关公告。根据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以2014年3月13日为份额折算日,实施了到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南方消费基础份额
2014年3月13日,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为1.102元,据此计算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折算比例为1.102。折算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累计净值为1.058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每10000份南方消费基础份额调整至约11020份。
2、南方消费进取份额
2014年3月13日,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为1.142元,据此计算的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为1.142。折算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数不变,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原持有的每10000份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新增持有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约1420份。
3、南方消费收益份额
2014年3月13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为1.062元,据此计算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折算比例为1.062。折算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数不变,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原持有的每10000份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新增持有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约620份。
4、场外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折算前后无实质变化。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4年3月1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配对转换和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于2014年3月17日上午10:30恢复二级市场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为消费收益、消费进取复牌首日,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上述份额前收盘价分别为前一交易日上述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3月17日即时行情显示的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前收盘价为上述份额3月14日的份额净值,即南方消费收益为1.000元,南方消费进取为0.984元。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由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和场内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2、折算前持有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持有人在到期份额折算后可能同时持有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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