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06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
重要提示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8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10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为主,辅助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等。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丰利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丰利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1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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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
邮政编码:300203
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8亿元。公司股东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和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
截至2014年11月22日,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有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下设股票投资、固定收益投资、中央交易、国际业务、品牌管理、渠道管理、互联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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