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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04

  关于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博时裕祥
基金主代码 1605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最初的3年内裕祥A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裕祥B封闭运作。3年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10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13年12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13年12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裕祥分级
债券A 博时裕祥分级
债券封闭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裕祥A 裕祥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514 15004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否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裕祥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3年12月9日为裕祥A 的第五个开放日,即该日办理裕祥A 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裕祥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开放日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裕祥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前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裕祥A 的第五个开放日为2013 年12月9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开放日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裕祥A在代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不作限制。
3.2 申购费率
裕祥A的申购费率为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开放日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裕祥A份额赎回。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某一交易账户的裕祥A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该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为裕祥A 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裕祥A 的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不含)的,裕祥A 的赎回费为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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