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30
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1年4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50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5年6月15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基金管理人......5
二、基金托管人......9
三、相关服务机构......12
四、基金的名称......30
五、基金的类型......30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31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31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31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3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35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35
十二、基金的业绩......41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2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4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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