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27 09:18:2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乐清农商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乐清农商行费率优惠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7

   关于增加乐清农商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乐清农商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农商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8月27日起,增加乐清农商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27只基金。
注:(1)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时间以嘉实公告为准。(2)嘉实纯债债券、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8月27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乐清农商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8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乐清农商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乐清农商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乐清农商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乐清农商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 1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 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 3日)到乐清农商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乐清农商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乐清农商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乐清农商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1)投资者通过乐清农商行柜面进行基金交易的客户,实行申购费率6折优惠,定投费率4折优惠;通过乐清农商行网银进行基金交易的客户,实行申购费率4折优惠,定投费率4折优惠。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