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30 08:51:52 股吧网页版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0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03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嘉实多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嘉实多
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原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 7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 7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8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后) ...... 8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前) ...... 8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9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 9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 11

3.3 其他指标 ...... 13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 13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 13
§4 管理人报告...... 13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3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7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7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9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9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