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7
关于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 2020 年 1 月 2 日为基金份
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基金份额折算
基准日为 2020 年 1 月 2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稳进份额(场内简称:银华稳进,基金代码:150018)、银华深证 100 份额(场内简称:100 分级,基金代码:161812)。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稳进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银华深证100 份额将按 1 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
对于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稳进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分配
给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银华深证 100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银华深证 100
份额将按 1 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新增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为本基金
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深证100 份额进行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稳进份额上一年度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银华稳进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的
份额数
折算前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资产净值 - 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 1.000 2 NUM 前
NAV 后 100
100
NUM 前
100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份额数 =
NUM 前 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1.000
稳进
NAV 后
100
其中:
NAV1后00: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深证 100 份额净值
NUM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份额数
100
NUM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稳进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银华锐进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锐进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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