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关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4年1月2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4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稳进份额、银华深证100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稳进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银华深证100份额将按1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稳进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分配给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银华深证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银华深证100份额将按1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新增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深证100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稳进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银华稳进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深证100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稳进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银华锐进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锐进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深证100份额
银华深证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深证100份额 =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深证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深证100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4年1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暂停交易。银华锐进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稳进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稳进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华稳进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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