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 年3月11日起,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511)、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250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510)等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销售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6年3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基金指定方式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二、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6年3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基金指定方式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6年3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基金指定方式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投业务。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同花顺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
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同花顺基金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
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
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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