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优先:关于三年封闭期即将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11-08
2012年11月6日,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先(150010)单位净值1.156元、二级市场收盘价1.154元,国泰进取(150011)单位净值0.350元、二级市场收盘价0.745元、溢价率为112.86%。由于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封闭期即将到期,特提请投资者关注,现就相关合同内容等信息公告如下。一、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述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0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2013年2月10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封闭期到期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二、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先和国泰进取基金份额于2010年3月11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为"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收益分配约定分别对国泰优先份额和国泰进取份额计算封闭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截至目前,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正常,也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并且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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