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8-01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
开放申购与赎回期间瑞福进取份额(150001)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7月17日生效。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瑞福优先")和进取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瑞福进取"),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分级运作期的初始配比原则上不超过1:1。本基金为瑞福优先设立约定年化收益率,基金的资产净值将优先满足瑞福优先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剩余的基金资产归瑞福进取享有。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瑞福优先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瑞福进取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根据《基金合同》规定,2013年8月13日为瑞福优先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3日为瑞福优先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就瑞福进取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瑞福进取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将于每个瑞福优先的开放日针对下一期瑞福优先的约定年化收益率进行设定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瑞福优先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
其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瑞福优先份额的约定年化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瑞福进取份额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瑞福进取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瑞福优先与瑞福进取的份额配比为1:1.000000001。本次瑞福优先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瑞福优先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瑞福进取的份额余额。如果瑞福优先的申购申请小于赎回申请,瑞福优先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发瑞福优先、瑞福进取份额配比发生变化,进而导致瑞福进取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瑞福进取自2013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4日实施停牌。本次瑞福优先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瑞福优先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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