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4
关于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年1月3日在深圳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5,715,858.63份,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4,711,382.2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9.19%,超过了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的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行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24,711,382.23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律师费40,000公证费10,000合计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即2019年1月3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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