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 3
二、释义...... 5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9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11
五、基金的备案......12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4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22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3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0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7
十一、基金的托管......40
十二、基金的销售......41
十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42
十四、基金的投资......43
十五、基金的融资、融券......49
十六、基金的财产......50
十七、基金财产的估值......51
十八、基金费用与税收......54
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57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9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60
二十二 基金的业务规则......65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6
二十四、违约责任......70
二十五、争议的处理......71
二十六、基金合同的效力......72
一、前言
(一)订立《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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