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03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5年8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1]1638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定的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权证以及股指期货等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对本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国投瑞源保本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更新)
目录
一、绪言......2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30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61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2
八、基金的保本及保证......72
九、基金的投资......93
十、基金的业绩......117
十一、基金的财产......11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12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2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2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3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131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13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4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4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6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7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7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78
二十四、备查文件......179
国投瑞源保本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更新)
一、绪言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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