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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12 07:35:16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12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121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04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58,811,475.2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47,049,180.18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8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本基金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8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1月16日

除息日 2017年1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1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7年1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7年1月1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

2017年1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

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

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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