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03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日起,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比亚迪(证券代码00259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对旗下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奥飞动漫(证券代码00229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对旗下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新洋丰(证券代码000902)、易联众(证券代码300096)、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和亿利能源(证券代码60027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本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精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相关股票也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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