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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8-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8-01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封闭
基金主代码 1210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7月17日
分级运作开始日 2012年8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瑞福优先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福进取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开放日 2014年8月13日
集中申购日 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3日
集中赎回日 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瑞福优先 瑞福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21007 15000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否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瑞福优先自分级运作期开始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办理瑞福优先集中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分级运作期开始后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日(如瑞福优先的某一开放日为分级运作届满日,则该日不再开放),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瑞福优先在每个开放日前,基金管理人与其他销售机构合作,安排不少于一周的集中申购、赎回期。
2. 集中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与确认时间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个开放日前,基金管理人与其他销售机构合作,安排不少于一周的集中申购、赎回期。瑞福优先的第四个开放日为2014年8月13日,集中开放申赎期为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3日,即在2014年8月13日15:00前接受办理瑞福优先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在2014年8月14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本次瑞福优先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和成交确认。在2014年8月15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 集中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和本公司网上直销申购瑞福优先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瑞福优先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
当瑞福优先的申购申请发生比例确认时,则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瑞福优先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在每一个开放日,本基金以瑞福进取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瑞福进取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瑞福优先的申购进行份额限制。
对于申购申请,如果扣除瑞福优先全部有效赎回申请后,瑞福优先份额余额大于或等于瑞福进取的份额余额,则申购申请将全部确认无效;如果扣除瑞福优先全部有效赎回申请后,瑞福优先份额余额小于瑞福进取份额余额,则:
1)当对瑞福优先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福优先的份额余额大于瑞福进取的份额余额时,则按瑞福优先和瑞福进取两级份额1:1 的配比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2)当对瑞福优先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福优先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瑞福进取的份额余额时,则对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集中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瑞福优先的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T) 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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